新闻中心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集鲜君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 2023-10-10 08:18:13

  NG体育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集鲜君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893号。具体信息如下:

  经查:2023年04月28日,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宏福路214-228号(双号)1层216号的经营场所销售的锦洽牌酸辣海带结,2022年08月06日,保质期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购进12袋,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8日,共销售1袋,现场发现过期锦洽牌酸辣海带结2袋,每袋进价0.9元,销售价每袋1.5元。 2023年07月04日,当事人现场未发现销售西域春奶皮子酸奶,经与当事人核实,当事人购进西域春奶皮子酸奶24桶,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共销售西域春奶皮子酸奶1桶,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30日,保质期21天,每桶进价19元,销售价每桶19.9元。 即货值为24.4元,违法所得21.4元。上述情况,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进货票据、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据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4元;没收非法财物;

×
全国服务热线 : 0898-08980898